學習的目的是什麼? 論最基本的目標就是要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,可以自己行動、選擇、做決定,最重要的是為自己負責。 基於這個目標,我們在每個學習階段,會提供給孩子不同程度的選擇,也就是孩子可以負擔的起的選擇。 關於這部分也有人會問,為什麼不是全然的選擇、無限制的選擇?例如為何不讓孩子選擇學習的方式,或是選擇不學習的自由,有人認為也可以讓孩子好好放鬆、放毒一番?這樣有限制的自由,不就違反了民主的原則? 但是我們對於教育的看法是:學習的選擇與孩子當下可以承受的責任有關,在孩子未成年之前,家長也需要對孩子的選擇負責,因此孩子沒有完全的選擇自由。另外,雖然「學習永遠不嫌晚」,但學習還是有屬於它的最佳時刻。在最適合的時間點學習,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選擇其他時間學習,當然也可以得到一些效果,但效益還是會比較差。 例如學齡前的孩子,是學習語言、感官刺激最好的時間,因為他們有著吸收性心智,是建立感官學習的最佳契機;對國小階段的孩子來說,好奇心最旺盛,知識類的學習最能滿足他們的需求,也是他們學習最有效果的階段。到了青少年時期,人際互動與社會關係是他們學習的主軸,這時如果可以提供適當的社會環境,他們就可以學習如何與人相處及應對。 最近有些家長與我談到教育選擇的問題時,雖然家長已經看到學習環境帶來的不良影響,卻會因為孩子捨不得離開目前的朋友而無法調整,在「尊重」孩子的選擇下,只能讓孩子在那樣的環境下繼續學習。其實孩子這時候並沒有能力面對這個選擇所帶來的未來責任,好比當孩子長大成人時,如果沒有適當能力來面對他的人生,這時候大人可以繼續幫他承擔生活責任嗎? 面對人生,我們其實沒有太多選擇,因為這些會受限於許多能力的展現,若讓孩子在他可以承受責任的範圍內自由選擇,反而能促進他的思考力與學習力,還能幫助他發展個人特質。家長們要特別注意在孩子可以承受之外的責任,就是我們成人的責任,我們必須協助他們做出最好的選擇。 【教育現場觀察家】電影教我的事 文 / 王貞勻 圖 / 編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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